会议指出,垂管单位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延伸和拓展,是契合垂管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建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做实监督体系,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举措。两年来,各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实践探索,破题筑基、攻坚克难,取得阶段性成效,逐步形成一些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经验做法。但也要看到,深化改革加强监督的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细化举措、补齐弱项,进一步把监督做实做细、向下延伸,取得更大成绩。会议强调,要真学深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大势中认识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目标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一手促进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一手促进监督专责层层落实,并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贯通、形成合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深化各项工作。要依靠垂管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等任务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在已有基础上再上新台阶。要结合实际逐步扩展试点范围,在更多领域和层级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单位要把自己摆进去,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朝前迈一步、增强协作意识,合力推进深化改革蹄疾步稳、各项工作提质增效。